最近,我有幸观看了备受瞩目的电影《第二十条》,这部电影以检察官韩明的工作生活为主线,通过三个案件展现了一个检察官的思想转变,生动地反映了“正当防卫”认定的变化。
影片中提出了一个问题:“天底下哪条法律说,杀人不偿命?”答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在过去,司法界对正当防卫的认定非常严格,只要手段稍微过激,结果稍微严重,就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最好的情况也只能是“过失致人死亡”,正当防卫条款也只能被束之高阁,成为“僵尸条款”,普通人面临不法侵害只能忍气吞声。
然而,2016年的于欢案改变了这一切。于欢为了保护母亲,捅伤了一个小混混致其死亡,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引发舆论哗然。群众纷纷问了韩明儿子一样的问题“保护母亲,他做错了吗?”也问出了公交司机张贵生女儿一样的问题:“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在万众瞩目之下,二审改判于欢防卫过当,改判五年。
真正的转变是在2018年的“昆山反杀案”,公安机关还在立案阶段,最高检便指导江苏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将本案定性为“正当防卫”,此后“正当防卫”条款便被彻底激活,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适用,许多为了自保的普通人被免于起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的变化,是对这句话的精准诠释。其实,绝大多数的老百姓并不会接触到刑事案件,正当防卫条款和他们也并无关联,许多人不知道法律的变迁,也不懂法律适用标准的变化,但对于案件,他们心中有一杆秤,这杆秤的一端是公平正义,另一端是我们办的案件。对于人民群众看来,法律不是冰冷的逻辑,是公道自在人心,是人民群众朴素的情感与期待,是人人所能理解的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年的干警,我接触过许多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翻阅过许许多多卷宗。每一名当事人在案件中说的最多的话简单来说是“凭什么”,如“凭什么他借了我的钱,就因为没写欠条,法院就判他不用还我?”“凭什么我只卖了两块钱的芹菜,他们要罚我五万,还要加处罚款?”这些当事人,无论他有什么样的理由和诉求,无论他的理由和诉求是否能够得到法律支持,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坚信法律的公平正义,寻求法律的庇护,用一句句事实与理由讲述他们的人生。
民事和行政案件或许不如刑事案件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颠覆一个人的人生但是这些案件也会实实在在地影响一个人人生的轨迹因此那句“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也一样能够用在民事行政检察案件中。作为民行检察干警我们的任务不仅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更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办案中我们在大量的证据材料中抽丝剥茧剖析事实明辨是非给出一个公道的答复。但有时受制于法律规定和证据证明力一些案件并不能得到我们的支持监督但是我们民行人追求公平正义的脚步不会停下我们会开展民事和解工作让因为案件反目成仇的双方坐下来谈弥补破裂的关系;我们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重构群众与政府沟通的桥梁;我们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让被案件所累所困的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忠诚为民公正担当廉洁”是新时代检察精神我相信只有秉承新时代检察精神才能在司法之路上走得更远同时也懂得将来当我成为一名检察官的时候应时刻牢记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办的每一起案件都会成为人民群众对法律对检察机关认知的那杆秤上的砝码我们要做的就是高质效办案扶正人民群众心中的那杆秤。